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生产环节第5期)
在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南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辣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酸辣粉(淀粉制品),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4年2月22日,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对重庆南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涉嫌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公司生产了该批次酸辣粉(淀粉制品)8袋(160kg),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开展了自查,经该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为该企业生产该批次产品过程中,投料工人在称取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时,称取了超过配比重量的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从而导致被抽检批次酸辣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超出国家标准。该公司对工人进行了培训,强化一线员工的操作监督,提高操作水平,加大对产品送检的力度和频次。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整改后复查,已全部整改到位。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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