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2024年第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美川食品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原中洋鱼天下食品(南通)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信息。美川食品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河豚鱼(暗纹东方鲀),恩诺沙星项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准最大允许限值:100μg/kg;实际检测值:382μg/kg)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美川食品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速冻河豚鱼(暗纹东方鲀)198.75kg,其中1.05kg用于出厂检验,0.3kg送予销售企业员工,已销售11.70kg。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共召回185.70kg。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美川食品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予以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海市监处罚〔2024〕491号。
二、海安苗寨石锅鱼馆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苗寨石锅鱼馆经营场所内使用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准最大允许限值:不得检出;实际检测值:0.040mg/100cm2);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准最大允许限值:不得检出;实际检测值:0.029mg/100cm2)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苗寨石锅鱼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因餐具清洗、消毒不规范导致该批次餐具不符合标准规定。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建红凉皮店予以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海市监当罚[2024]D0827-001号。
三、海安建红凉皮店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建红凉皮店经营场所内使用的黑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准最大允许限值:不得检出;实际检测值:0.027mg/100cm2)、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准最大允许限值:不得检出;实际检测值:检出;使用的小白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准最大允许限值:不得检出;实际检测值:检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海安建红凉皮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因餐具清洗、消毒不规范导致该批次餐具不符合标准规定。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建红凉皮店予以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海市监当罚[2024]D0826-01号。
四、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准最大允许限值:0.2mg/kg;实际检测值:0.29mg/kg)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并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共购进该批次生姜7.5kg,已销售4.63kg,2.87kg因品质问题自行销毁。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排查,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义务,监管部门依法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丰产加盟店不予立案,案件线索移送至供货商环节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管局。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