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颐宁电子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石碣大队对深圳市颐宁电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碣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颐宁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53859309D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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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婉容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碣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 ||||
违法事实 | 2023年2月13日,深圳市颐宁电子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厂房二、三楼疏散楼梯间的疏散门为木制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上事实有对该公司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09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东碣消限字〔2023〕第0001号、对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段宝华的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4张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深圳市颐宁电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深圳市颐宁电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4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2-24 | ||||
处罚机关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石碣大队 | ||||
数据来源单位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