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抽检出现不合格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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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4年5月11日、5月14日发布涉及我区2批不合格产品信息。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1.根据2024年总局抽检计划,2024年4月10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武汉海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规格型号: 200克/袋)”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5月16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2.根据2024年湖北日常监督抽检计划,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武汉市江岸区多多果源水果店经营的“新鲜桑葚”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新鲜桑葚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5月28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武汉海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对该批次产品停止销售并进行召回。停止鸡精调味料生产,对生产流程、车间、设备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增加分装环节消毒设备,加大消毒频次。

2.武汉市江岸区多多果源水果店已加强采购环节索证索票查验制度,加强进购的食品和食品原料监督管理。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1.武汉海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等规定,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2.武汉市江岸区多多果源水果店经营的不合格食品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以上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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