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05号)
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
通 告
(2024年第05号)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食品抽检发现的我县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生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生姜。被抽样单位:曲周县恒博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4/4/9。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使用的生姜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原因排查为种植环节施药不当造成农药超标,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邯不罚〔2024〕02-130435301号。
二、1批次复用餐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异形盘(餐具)。被抽样单位:曲周县珑周晏饭店。标称生产企业:/。消毒日期:2024/6/18。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抽样日期:2024/6/18。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曲周县馋遇饭店使用的:异形盘(餐具)经检测大肠菌群超标,属于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冀市监邯改[2024]1304350408号),责令限期改正以上行为,并给予当场警告的处罚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冀市监邯当罚[2024]1304350408号)》。经原因排查为清洗人员清洗消毒不彻底,整改措施:1、对有问题的餐具进行更换,并对更换的餐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2、对使用消毒柜和消毒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清洁,加强了消毒程序管理。3、加强员工管理,指定专人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严格落实餐具消毒各项制度,定期进行培训。整改完毕后,重新对产品进行抽检检验产品合格。
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