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告(2024年中药 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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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等文件要求,对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企业目录.docx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企业目录

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日期 检查范围 检查结果告知书编号 检查结果
1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5日- 7月16日 医用气体(医用氧(空分:液态))(制氧作业区:医用氧(液态)生产线) 冀药监中药符

(2024)077号

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要求
2 河北皓岭药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3日- 7月15日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燀制、煅制、炒制、发芽、发酵、水飞、制炭、炙制、煨制)(一般饮片生产车间:一般饮片生产线);毒性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炒制、发酵、炙制)(毒性饮片生产车间:毒性饮片生产线) 冀药监中药符

(2024)078号

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要求

中药民族药监管处

2024年8月28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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