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我省抽检发现的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马铃薯粉条”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马铃薯粉条。被抽样单位:隆化县源山综合门市。标称生产企业: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欣龙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生产日期:2023-12-08。
(二)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环节处置情况:经查,系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抽检样品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
二、1批次“猴头菇口味酥性饼干(无蔗糖)”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猴头菇口味酥性饼干(无蔗糖)。被抽样单位:聊城市茌平区宝金电子商务中心。标称生产企业:河北奥多奇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生产日期:2024-04-24。
(二)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环节处置情况:经查,系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抽检样品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三、1批次“必第能量®乳清蛋白粉(酱香拿铁味)”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必第能量®乳清蛋白粉(酱香拿铁味)。被抽样单位:河北铁锤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安徽嘉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钠。生产日期:2023-11-17。
(二)核查处置情况
委托生产环节处置情况:经查,委托生产环节未发现导致产品不合格原因,且履行了对生产企业监督任务,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四、1批次“蛋白质粉特殊膳食用食品”、1批次“复合蛋白质粉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蛋白质粉特殊膳食用食品。被抽样单位:河北华昱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山东美吉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钙。生产日期:2024-02-03。
产品名称:复合蛋白质粉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膳食用食品。被抽样单位:河北华昱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安徽草珊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叶酸。生产日期:2023-12-02。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