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4号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0号),涉及我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淘 宝 网迪纺食品专营店(被抽样单位为许昌市鄢陵县迪纺食品有限公司)在淘 宝 (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洛阳邓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之军红绿灯(调味面制品)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洛阳王府井购物中心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佳龙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商丘市民权佳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片(调味面制品)三氯蔗糖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
(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洛阳邓氏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洛阳邓氏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海之军红绿灯”(调味面制品)21箱(1*14*29包/箱,6.8kg/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召回问题食品,排查问题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依法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二)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民权佳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民权佳龙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香辣片(调味面制品)”18件(60包/件,118g/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召回问题食品,排查问题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依法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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