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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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国家级和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市3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文登区玉珏便利店销售的芝麻黄豆酱(酿造酱),检出安赛蜜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山东田贝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环翠区西浪暖百货超市销售的婴儿乐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文登区玉珏便利店销售的芝麻黄豆酱(酿造酱)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4月19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文登区玉珏便利店送达《检验报告》,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文登区玉珏便利店于2023年10月6日购进了芝麻黄豆酱(酿造酱)20袋,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

文登区玉珏便利店销售不合格芝麻黄豆酱(酿造酱)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芝麻黄豆酱(酿造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文登区玉珏便利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二、山东田贝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5月22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山东田贝供应链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山东田贝供应链有限公司购进大姜共30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

山东田贝供应链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大姜的行为,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印发《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将该案移送威海市公安局并抄送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山东田贝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三、环翠区西浪暖百货超市销售的婴儿乐饼干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5月24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环翠区西浪暖百货超市送达《检验报告》,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环翠区西浪暖百货超市购进了婴儿乐饼干75袋,已销售了72袋,库存3袋,被本局扣押。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召回。

(二)处置情况

环翠区西浪暖百货超市销售不合格婴儿乐饼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三)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查验了供货者和生产者的许可证及该批次婴儿乐饼干的产品检验报告,建立了进货台账记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该批次婴儿乐饼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能如实说明该批次婴儿乐饼干的进货来源且查证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没收婴儿乐饼干3袋(518g/袋)。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环翠区西浪暖百货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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