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告(2024年第19期)
在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1批次涉及我辖区老河口宗山购物中心经营的不合格产品,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8日,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锐帆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老河口市宗山购物中心经营活动中销售的生姜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号:XBJ24420682488730576,经抽样检验,检测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述产品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于2024年5月29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4SP2609),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开展立案调查工作。
二、原因排查情况
当事人购进上述生姜时,未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未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三、行政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2024年4月28日,在老河口市天河农贸市场一家蔬菜批发户购进该批生姜8.5kg,购进价9.5元/kg,销售价格12.96元/kg,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生姜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110.16元。
当事人销售的生姜,噻虫胺项目检验结论:不合格。该销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只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辖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当事人针对不合格内容立刻进行了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做好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工作。经复查,已采取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lhk.gov.cn/zwgk/zdgk/spypaq/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