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全区预拌混凝土(砂浆)、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4年全区预拌混凝土(砂浆)、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青西新住建发〔2024〕211号

各大功能区、泊里镇建设管理部门,各预拌混凝土(砂浆)、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加快推动全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预拌混凝土(砂浆)、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青西新住建发〔2024〕189号),区住建局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检查与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在发现问题的同时进一步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找准症结,精准服务。本次共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67家,预拌砂浆企业14家,装配式建筑企业4家,下达整改通知书80份,提出整改意见238条,重点内容包括前期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企业的资质保持、原材料的进场管理、试验室的整体运行、技术人员的到岗履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厂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扬尘控制等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预拌混凝土(砂浆)、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质量总体可控、稳中有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正常,基本能够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业内不断涌现出数字化生产水平高、原材料质量好、生产质量管控到位的优秀企业;受市场需求量减少等因素影响,预拌混凝土行业产能过剩,部分企业生产方量较少,经营困难,企业不断压缩成本,技术人员流动较大。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企业资质保持方面

一是企业主要人员不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试验员等社保逾期;二是企业合法财务报表中 “所有者权益”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三是未能全部提供10辆混凝土运输车、2辆混凝土输送泵车的自有证明。

(二)生产用原材料管控方面

一是原材料进场的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缺少进场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未及时更新原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等;二是未按现行有效的执行标准按批进行原材料验收,原材料复检批次不足;三是砂、石等骨料进场合格证数量不足,未执行一车一证,且原材料进场合格证未体现进场数量;四是原材料检测报告存在数值修约不规范、结论不严谨及试验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五是料仓内存在混料现象,上料口堆料过高且隔板过低。

(三)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及配合比设计方面

一是生产过程中配合比调整记录不规范;二是生产计量设备老旧且维护保养不及时、生产控制系统参数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原材料计量偏差超出标准范围;三是混凝土强度评定过程不规范、标准差取值错误、评定无效等;四是装配式建筑企业构件混凝土浇筑检验记录、构件脱模吊装强度检验记录不规范或与实际不符,构件生产、吊装、运输方案无施工方和监理方签批。

(四)试验室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仪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校准检定,校准检定单位不符合要求,校准证书确认依据不规范,校准项目和常用参数量程不全;二是部分试验设备存在维护保养不及时、放置环境不符合要求、未在工作状态等问题;三是预拌砂浆企业无砂浆拉伸粘结强度养护箱,未提供砂浆保水率设备及相关资料;四是档案管理不重视、不规范,档案室“五防”措施不完善。

(五)安全生产及环保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料仓钢结构个别构件存在弯曲变形的现象,未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存在安全隐患;二是试验室消防器材未定期维护、试验用化学试剂放置管理不规范;三是生产废料随处堆放、生产厂区排水坡向设置不合理、雨季积水严重、砂石骨料露天存放覆盖不完整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落实整改要求

各预拌混凝土(砂浆)、装配式建筑企业要认真对待本次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管理人员增强质量责任意识,试验技术人员提升能力水平,保证混凝土(砂浆)、装配式构件质量稳定。

(二)严控原材料进场管理,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加强原材料的进场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包括原材料的进场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型式检验报告等,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按批次检验;对生产配合比的调整记录应规范、及时,留存核查记录;各企业要做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升级改造,定期校准原材料计量设备,按标准要求控制原材料计量偏差;各企业要规范混凝土强度评定过程,并按照周期进行强度评定。

强化试验室管控,试验数据支撑质量稳定

试验技术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要求规范熟练完成试验,保证满足企业日常检试验需要;试验室计量仪器和检验设备的配备应满足生产过程检验和出厂产品检验的需要,计量仪器、检验设备应定期由经授权的计量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

(四)“精细化”管理,提升构件质量控制水平

各企业要针对质量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每一个过程的标准规范,实行精细、严密、科学的管理,实现规章制度细化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设备、每个构件,实现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覆盖。要严格执行首批构件驻厂监造验收制度,规范验收过程;加强构件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做好技术交底及岗前培训,做到质量数据全过程追溯;要定期对装配式构件生产过程进行“质安”专项检查,加强企业质量管控。

(五)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打造安全绿色智能化工厂

倡导各企业建立智能工厂数字化管理系统,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各企业应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和日常扬尘防治责任,做好钢结构料仓及厂区建筑物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排查试验场所及生产场区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并配备洗车、雾炮环厂喷淋等除尘设备,确保废水不外流,污泥不出院。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4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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