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23年度拟达到“潍坊市食品质量安全高品质示范企业”标准企业的公示
根据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企业“提质强企”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排,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潍坊市食品质量安全高品质示范企业”达标工作,经组织申报、审核推荐、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综合评估等环节,拟确定昌乐好友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达到《“潍坊市食品质量安全高品质示范企业”创建指南》团体标准要求(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昌乐好友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食品生产企业2021年1月以来存在以下3种情形的,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均可提出异议。
1.发生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或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2.发现有掺杂掺假、修改保质期、使用腐败变质原辅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未检疫的肉类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禁止性规定;
3.存在其他食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食品安全处罚记录的。
异议诉求、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证据材料请于2024年4月9日前,反馈至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核查属实的撤销其公示资格。
联系人:王光丽、陈文生,联系电话:8095807。
附件:1.2023年度拟达到“潍坊市食品质量安全高品质示范企业”标准企业名单
2.对2023年度拟达到“潍坊市食品质量安全高品质示范企业”标准企业审查情况的 复函(样式)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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